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的期限和续签条件

根据条件不同,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资格期限一般有四种,分别是四个月、一年、三年和五年。

四个月的签证属于一种临时条件签证,即申请人在未成立公司的情况下,直接向入管局申请经营管理在留资格,并承诺在获得批准后,持四个月的签证入境日本,再成立公司,并再次向入管局提交补充申请,证明自己履行了商业计划书上的承诺,进而取得正式的经营管理在留资格。

通过新成立公司取得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申请人,最初拿到的在留资格几乎都是一年期限。在留资格到期之前,申请人要在日本境内向入管部门提交更新申请。更新的时候,以下两个申请材料特别重要:

1、職員給与所得源泉徴収票。这个文件能看出,申请人设立的公司名下的相关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。一方面,能看出你有没有雇佣活动,不管是全职员工还是兼职员工都能一目了然,包括你自己也在其中。另一方面,有没有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和个人所得税。

2、公司年度决算书(财务申报表)。

首先,决算书上一定要能体现出实际的经营行为,即有相关的房租、工资、社保、货品采购、通讯费等与运营和业务相关的成本记录,当然,还要有与业务相关的收入记录。如果只是一个空壳公司,而没有体现实际业务,则很容易受到官方质疑,甚至丧失在留资格。

其次,因为是初创公司,公司未必在第一年或第二年就产生盈利。如果第二年的决算书上没有盈利,官方则会质疑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,但前两年不管怎么说都过得去。第三年是个坎,如果第三年仍然没有显著的改善,则会面临更加严重的质疑,甚至需要提交相关方案,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,或许会面临更大的麻烦。相反,如果两续两个财年,账面上都能体现出不错的盈利状态,那么将有可能在续签的时候,直接拿到三年期的在留卡。

没有实际经验,以及不希望你知道更多真相和细节的相关人士,会告诉你公司只要保持每年收支平衡就能续签,保持十年能申请永住。他们说的貌似没啥毛病,跟现行政策也没有冲突,但是缺乏细节的片面的信息,有时对人的误导比直接欺骗的后果更加严重。

细节是什么呢?对于申请永住来说,满足连续十年的在留经历,这是个大前提。在大前提之下,还有众多小细节,其一就是你在申请的时候所持有的在留卡,必须满足它在这个在留资格的类别里符合最长年限。这句话在这,这是日本入管局的官网上写得明明白白的。然后,我又在法务省的官网上给大家找到了上面提到的“别表第2”的这个表格,意思是什么呢,你得有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5年期限的在留卡,才能申请永住。所以,如果你用小学数学,给自己算了最低工资和公司的最小开销,然后在账面上用收入把它做平了,还沾沾自喜觉得聪明无比,割到了资本主义羊毛,那真的有点幼稚。你以为你熬到十年就能成为永住了,到时候你才如梦初醒,唱一首人生豪迈,重头再来。

说到这,我们回头审视一下经营管理签证的历史。这个签证起始于1989年,那时候它叫“投资经营签证”,但它在2015年的时候改名了,改成了“经营管理签证”。去掉了“投资”,加上了“管理”,你细细品味一下,什么意思?我的解读是,它以经营为核心,并不偏重和青睐资本,但是绝对尊重和支持实业。说白了,他让你来,不是为了你的钱,而是希望你能做事,能带动就业,能发展经济。它是鼓励实干的一个制度,它不在意你有多少钱,甚至你干得大或小都没有关系,但是你要实干。

类似文章